為改善我國空氣質量,發揮經濟手段促進治污減排的作用,從2015年下半年至2016下半年,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蘇省、安徽省、湖南省、四川省、天津市、遼寧省、浙江省、河北省、山東省、山西省、海南省和湖北省陸續正式發布文件,開征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費。收費標準體現獎優罰劣,鼓勵深度治理,將根據排污者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措施情況,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。
????? 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具有較高蒸汽壓、較強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。它在環境中能夠通過化學反應,產生PM2.5、臭氧等二次污染物,是影響我市大氣環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。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自兩個方面,一是石油化工等行業的汽油、有機溶劑、涂料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產品的生產過程,二是交通運輸(如機動車尾氣)、家具制造、包裝印刷、電子、工業涂裝等行業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使用過程。
北京: 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基本收費標準為20元/公斤。
????? 差別化收費:環?!邦I跑者”減半。以VOCs污染防治為重點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評估、排放濃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%(含50%),且當月未因污染環境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,收費標準為10元/公斤。環保違法者加倍。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、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、VOCs排放超過本市標準等環境污染行為的,收費標準為40元/公斤。
上海:自2015年10月1日起(第一階段)收費標準為10元/千克,自2016年7月1日起(第二階段)收費標準為15元/千克,自2017年1月1日起(第三階段)收費標準為20元/千克。
????? 差別化收費:對按本市工業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廢氣治理的,排放濃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%,且當年未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,按收費標準的50%計收排污費;對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廢氣治理的,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,或揮發性有機物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的,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收排污費。為淘汰落后產能、推進產業結構調整,對列入國家和本市限制類、淘汰類名錄的相關企業(工藝、設備、產品等)實施差別化收費,與本市差別電價等政策形成合力。其中,對淘汰類相關企業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收排污費,對限制類相關企業按收費標準的1.5倍計收排污費。
江蘇: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3.6元;2018年1月1日起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4.8元。
?????? 差別化收費: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。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在規定排放標準80%-100% 之間(含 100% ),按基準收費標準計收排污費;在規定排放標準 50%-80% 之間(含 80%) ,按基準收費標準 800/0計收排污費;低于規定排放標準 50% (含50% ),按基準收費標準的 500/0計收排污費。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,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基準收費標準力口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,加二倍征收排污費。
安徽: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,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1.20元。
????? 差別收費: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超過規定的排放限值或者企業VOCs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,加二倍征收排污費。
?
湖南:2016年3月1日起執行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1.2元。
????? 差別收費:根據VOCs排放監測技術水平,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排放限值,或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,按收費標準加兩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生產工藝、裝備及產品,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修正)》規定的淘汰類的,按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排放限值50﹪以上的,減半征收排污費。
四川:2016年3月1日起執行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1.2元。
????? 差別收費:對于排放濃度低于規定排放限值的50%(含50%),且當月未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,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當量0.6克。對于排放濃度高于規定限值,或排放量高于規定總量指標,或企業生產裝備或產品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)(修正)》規定的淘汰類的,征收標準為每當量3.6元;同時存在上述三種情況的,征收標準為每當量4.8元。
天津:2016年5月1日起執行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公斤10元。
????? 差別收費:(1)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%(含50%),減半征收排污費;(2)VOCs排放濃度值高于規定的排放限值,或者VOCs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加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本項中上述兩種情況的,加二倍征收排污費;對屬于淘汰類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的,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
遼寧:2016年4月1日起執行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1.2元。
????? 差別收費:試點行業VOCs排放濃度高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限值,或者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,加二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本)(修正)》規定的淘汰類的,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%以上的,減半征收排污費。具體按照遼寧省環境保護廳《轉發環保部關于執行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政策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》文件規定執行。
浙江:2016年4月1日起執行,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值量3.6元,2018年1月1日起征收標準調整為每污染當量4.8元。
????? 差別收費:即根據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是否超標、排放量是否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、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是否屬淘汰類等情況,實施差別收費政策,具體按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環境保護部《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文件規定執行。
河北:2016年1月1日起執行,每污染當量2.4元;2017年1月1日起,每污染當量4.8元;2020年1月1日起,每污染當量6元。
????? 差別化收費政策: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%以上的,減半征收排污費;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由第三方運營,在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5%的減免額度。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,或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,或生產工藝裝備、產品屬于規定的淘汰類的,按照收費標準加兩倍征收排污費,上述三種情況可疊加征收。
山東: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;自2016年6月1日起,對石油化工及包裝印刷兩大行業開征VOCs排污費,收費標準為3.0元/污染當量,具體征收范圍見附件。自2017年1月1日起,征收范圍增加汽車制造業、家具制造業和鋁型材工業,收費標準全部調整為6.0元/污染當量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進一步擴大征收范圍,逐步覆蓋VOCs排放重點行業。統一排放量核算辦法。每一排放口排放VOCs均征收VOCs排污費,不受對前3項污染物征收排污費政策的限制。對VOCs中的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費的,應當將其排放量從VOCs排放量中扣除。VOCs污染當量值為0.95千克。
差別化收費政策:根據VOCs排放監測技術發展和應用情況,對可基于排放濃度值、排放總量值核算VOCs排放量的企業,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。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的,分三檔逐步降低排污收費標準。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在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75-100%(含)的,排污費按上述標準征收;VOCs排放濃度值在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50-75%(含)的,按上述標準的75%征收;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50%(含)的,減半征收。企業VOCs排放濃度高于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,或者VOCs排放量高于規定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我省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國家規定的淘汰類的,按規定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
海南: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,每當量1.2元(VOCs污染當量值為0.95千克),參照海南省《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瓊價費管[2015]149號)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的征收標準執行;實行差別化收費:對于排放濃度低于規定排放限值的50%(含50%),且當月未收到環保部門處罰的,排污征收標準為每當量0.6元。對于排放濃度高于限值,或排放量高于規定總量指標,或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(修正)》規定的淘汰類的,征收標準為每當量2.4元;同時存在上述任何兩種情況的,征收標準為每當量3.6元;同時存在上述三種情況的,征收標準為每當量4.8元。
湖北: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,每污染當量1.2元。企業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費,不受現行排污收費規定的“對每一排放口按污染物的種類,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,對前3項污染物征收排污費”限制。石油化工、包裝印刷為此次收費試點行業,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(排放的污染物與規定的數值之間的比值 )1.2元。
“差別化”收費政策: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,或者企業VOCs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照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,加兩倍征收排污費。同時,企業生產工藝、裝備或產品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(修正)》規定的淘汰類的,也要按照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在國家和省規定排放限值90%—70%(含)之間的,按規定標準的80%征收排污費;在70%—50%(含)之間的,按規定標準的60%征收排污費;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限值50%以上的,按規定標準的50%征收排污費。
山西:實行差別收費政策: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我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,或者企業VOCs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,按照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;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,加二倍征收排污費。
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(修正)》規定的淘汰類的,也要按照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。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我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%以上的,減半征收排污費。
太原市實行差別化階梯式分級收費政策,除按照上述規定執行以外,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90%—100%之間(含100%),按照征收標準計收排污費;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80%—90%之間(含90%),按照征收標準的90%計收排污費;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70%—80%之間(含80%),按照征收標準的80%計收排污費;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60%—70%之間(含70%),按照征收標準的70%計收排污費;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準50%—60%之間(含60%),按照征收標準的60%計收排污費;低于規定標準50%(含50%),按照征收標準50%計收排污費。